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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团委、县属各团组织: 近年来,全县各级共青团组织紧密结合文明行业、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动员、组织广大青年职工开展了"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创新创效"等活动,不断拓展创建活动领域、深化创建活动内容,在提高青年职工素质、加强基层管理、促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了青年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力。为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职工和青年集体投身创建活动,现将近期县级青年文明号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2006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评选工作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县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在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乡镇企业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所在的岗位和工程中进行; 2、该集体中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不超过35周岁; 3、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道德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并取得突出成绩; 5、团组织健全,能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1、申报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的办法进行。 2、全面实行"申报公示"制度,所有争创县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必须在本单位内外的醒目地方设置(张贴)"申报公示",以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团县委将对申报县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和考核验收。 3、原则上每个团组织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请各争创集体对照县级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填写登记表和成员基本情况表(见附1、2),并附1000字左右创建总结材料一份。 4、各基层团委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充分重视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做到从严把关,真正把业绩优异、示范性强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有关材料请盖全公章,于2007年1月23日前上报团县委,逾期或手续不全作自动放弃处理。 以上通知,希望即时贯彻执行。
附:1、2006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申报表 2、2006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共青团泸西县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 青年文明号 申报 通知 共青团泸西县委办公室 2007年1月10日印 |